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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原则是什么?如何更好地保护专利?

发布日期:2019-09-26 11:29:13

随着我们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申请专利,这不仅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创新,也能促进发展,但是很多人对于专利申请的原则依然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成都专利申请代办机构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1、书面原则


在国内进行专利申请需要提交书面文件,但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家专利局已经在少数的涉外代理机构中就部分申请件试行电子申请。


2、先申请原则


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理论上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如果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内容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则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如果是两个人在同一天提出申请,则可协商解决,或者采取共同申请的方式,或者转让给其中一方申请。协商不成时,都不能获取批准,只能作为技术秘密保护或使其成为自由公知技术。


3、单一性原则


所谓单一性原则,也就是一发明一申请原则。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提出。


4、优先权原则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这通常称之为“外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这一般称之为“本国优先权"。


综上所述,成都专利申请代办机构建议大家一定要牢记这四大原则,以便日后在专利申请过程中能够有效避免犯原则性错误,更快速的申请专利,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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